1.哪些企業可以享受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實施期限是什么?
答:根據《江蘇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實施方案》(蘇醫保發〔2022〕43號)規定:“一、參加我省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其中,中小微企業具體標準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劃型規定,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工信、統計等相關部門聯合確定名單。二、自2022年7月起,對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的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中小微企業)實施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含生育保險費,下同)。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階段性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的補繳,原則上應于2022年12月底前補繳到位,具體補繳方式由各設區市確定?!?/p>
2.企業享受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期間,企業參保人相關保險待遇享受是否受到影響?
答:根據《江蘇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實施方案》(蘇醫保發〔2022〕43號)規定:“三、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踞t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p>
3.符合條件的企業如何享受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是否需要提出申請?
答:根據《江蘇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實施方案》(蘇醫保發〔2022〕43號)規定:“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結合實際聯合做好政策宣傳,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公開,縣(市、區)統一執行。對實施階段性緩繳的中小微企業名單的確定,各級醫療保障、稅務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現有數據可以確定企業類型的,直接采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論;現有數據無法滿足企業劃型需求的,可由企業向核定繳費部門出具書面承諾?!?/p>
4.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困難行業所屬的困難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如何辦理緩繳社保費?
答: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70號)規定:“四、規范困難企業認定條件、緩繳申報審批流程和補繳辦法。符合緩繳社會保險費條件的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對申請企業行業類別或規模劃型不明確的,可征求相關部門意見。2022年6月申請緩繳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為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申請緩繳2022年6月以后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為上月11日至當月6日。各地要嚴格把握適用范圍和條件,不得擅自擴大范圍、降低標準,批準緩繳的企業名單等情況按月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p>
5.電子稅務局中,本單位的社保費申報表沒有生成數據或生成的數據不完整,如何處理?
答:單位社保征繳數據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后傳遞至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據此進行征收。如沒有數據,可向稅務部門反映,稅務部門幫助向社保經辦機構核實,也可自行向社保經辦機構核實。如數據不完整,請繳費人稍后再試,數據傳輸有一定延時。
6.城鄉居民和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辦理醫保繳費?
答:繳費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繳費人可采用批扣(銀行預存代扣)方式繳費,需與稅務部門合作銀行簽訂扣款協議,繳費人按時足額將費款存入協議賬戶,由銀行統一進行扣繳。
二、繳費人可直接到稅務部門合作銀行柜面辦理繳費業務。
三、繳費人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江蘇稅務”APP等移動系統,查詢參保信息,辦理繳費業務。
四、繳費人可在社會保險費委托代征點辦理繳費業務。
具體繳費的方式請根據本地區情況確定。
7.企業以及城鄉居民,應如何打印社保繳費憑證?
答:一、城鄉居民:所有繳費人均可通過江蘇政務網和電子稅務局開具繳費憑證。
二、企業社保繳費憑證主要有三種獲取方式,一是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繳費憑證(目前僅限于在進行社保繳費確認申報的地區,具體請咨詢當地12366熱線),二是到稅務大廳開具繳費憑證,三是以銀行收款單據作為社保繳費憑證。